宣恩县红岩卡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ESXE-202411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E-202411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4]357号、宣发改审[2024******************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椒园镇红岩卡村一组、四组。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红岩卡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41.31万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全部清除。其中一期库区22.4万立方米垃圾进行开挖筛分资源化处置,二期库区18.91万立方米垃圾进行开挖转运焚烧处置,并将二期库区进行重建,用于存放一期库区的筛下腐殖土。配套对场地范围内地下水进行治理,对填埋场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项目总投资约12057.04万元。还包括业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现场情况对施工内容做出调整的其他内容。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主要包括本项目的详勘、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材料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验收移交、资料备案、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勘察设计:包括项目详勘、地形图测量、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各类图纸报批报审、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2)材料设备釆购:本项目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 (4)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包括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等(含建设方要求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和竣工结算等相关工作。 (5)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管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2 合同估算价:******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③④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③证书: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由任一成员提供均有效):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签署时间均可)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生活垃圾或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3.1.4拟派项目团队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任职条件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1)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3个,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担任。 (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项目部分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二(除联合体投标中的设计企业可为大型企业外,其他情况均要求投标参与人为中小微企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xe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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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 ||||||||||||||||||||||
备注:1.“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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