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纸制品生产线项目
龙游县湖镇镇龙兰路682号
******有限公司
项目整体受让原龙游生化厂的土地,利用牛皮纸、灰板纸、玉米淀粉胶、水性油墨、包装材料、原纸、纸管胶水等原材料;采用印刷、分切、调胶、复合、裁切、开槽、压痕、上胶粘合、复合卷管、烘干、精切等生产工艺,购置压痕机、切纸机、复合机、彩印机、开槽机、搅拌机、工业卷管流水线、烘箱、精切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纸制品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5万吨纸制品的生产能力。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一、印刷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影响;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厂区内加强绿化。四、固废:废抹布、废机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危险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废活性炭再生处理单位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4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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