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从源头上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5年,我局将在本区域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需向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服务。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检测服务采购事宜向社会公开选择检测服务机构,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宠物饲料)检测机构定点检测项目。
二、采购范围和规模
(一)范围:本次询价采购内容为:1.农药类和肥料类检测;2.宠物饲料类检测。
(二)规模:完成采购方委托的相关农业投入品样品(农药类不少于25批次(包含卫生用农药)、肥料类不少于5批次、宠物饲料类不少于5批次)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等。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单位必须是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取得CMA资质认定,且具有与报价内容相应的检测能力范围,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其CMA认证检测范围应包含报价品目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报价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等。
四、结算方式:按批次据实结算。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联系人)身份证明(盖章,如有授权);
3.报价单位情况说明、资质认定证书;
4.报价单(格式附后)。
六、报价文件寄(送)地址及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寄(送)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510-******。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前。
确定成交服务商:服务商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在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根据检测能力、结果判定及报价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成交服务商。
七、成交通知书: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成交服务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服务商未能在前述约定的期限内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询价文件、成交服务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九、服务商提交所有资料仅作为资质审核之用。服务商提交的资料一经收取,概不退回。
附件: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