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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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生物科技谷标准厂房项目
******有限公司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物科技谷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萧环建〔2025〕36号
2025年4月2日
附件:萧环建36号--生物科技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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